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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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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黄政〔2010〕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已经2010年11月29日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黄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采购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市中心城区、黄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以及市直部门政府采购等项目的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前款规定的招标采购项目,均须进入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招标中心)进行招标采购评审和交易,特殊情况不能进市招标中心的,需经市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三条 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招管局)负责对前条规定的招标采购交易活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市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屯溪区人民政府、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他市直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做好招标采购相关工作。
  第四条 招标采购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管办分离、市场公开、规范运作、统一监管”。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应当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采购。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市招标采购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对全市招标采购监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适时研究审定招标采购监管工作重要制度、办法,协调处理招标采购监管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 市招管局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制定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监督管理具体制度,规范招标采购交易行为;
  (三)对招标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程序性、真实性、完整性实行备案审查,对招标采购交易结果履行情况实行监督检查;
  (四)对交易合同的订立及变更进行备案审查;
  (五)建立投标企业、评标专家、代理机构、供应商备选库等相关管理办法,建立招标采购当事人参与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诚信档案;
  (六)受理有关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举报投诉,按照本办法规定调查处理招标采购交易活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七)对招标采购活动当事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存情况实行监督管理;
  (八)对区县招标采购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指导;
  (九)承办市政府和市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市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建设、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采购交易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本行业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实施;
  (三)依法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的资格、资质实施管理,协助市招管局建立评标专家库和招标采购交易当事人的诚信档案;
  (四)监督检查招标采购交易合同的执行情况,查处合同履约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市招标中心在市招管局领导下,为全市招标采购交易活动提供集中、统一、规范的交易平台和服 务。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发布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信息;
  (二)提供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场所;
  (三)为招标采购当事人提供信息、咨询、接受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等服务;
  (四)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进场交易资格进行核验;
  (五)为招标采购活动当事人托管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六)发布中标(成交)公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七)根据招标采购单位委托,负责代理政府性资金招标采购交易项目,依法组织实施代理项目的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建立并保管招标采购交易活动档案;
  (八)负责本级统计报表编制、报送;
  (九)承办市招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根据政府采购预算,需实施招标采购项目的单位,应当在收到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后,及时将有关批复文件抄送市招管局和市监察局备案。
 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经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政府性资金投资、国有土地出让等年度招标采购交易计划及时抄送市招管局。
  第十一条 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市招管局对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申报的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二)市招标中心依据市招管局审查后的招标采购文件,适时发布招标采购信息,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时间,合理安排实施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具体场所;
  (三)市招标中心根据项目性质,按照市招管局确定的工作程序,由招标采购人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四)市招标中心安排招标采购人、招标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在市招管局及相关监督机构现场监督下进行招标采购评审和交易,对评审和交易结果进行公示;
  (五)对评审、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招标采购人签发确认书,报市招管局进行备案,各行政主管部门据此办理有关证照、过户等相关手续。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重大工程、数额较大或影响较大的招标采购项目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请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
  第十三条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四条 市招管局可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监督、受理投诉等方式对招标采购活动过程进行监督,必要时可向有关当事人调查了解,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采购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可以向市招管局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市招管局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市招管局负责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对进场交易的各类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受理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 市招管局建立招标采购活动当事人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诚信档案,对违反诚信原则的当事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理,并可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十八条 市监察局依法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实施监督,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招标采购单位、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招标采购活动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招管局依法处理;应当给予政纪处分的,移送市监察局或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泄露标底等保密资料,或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二)将中标项目全部转让,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或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部分、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三)挂靠有资质、高资质单位并以其名义投标,或从其他单位租借资质证书的;
  (四)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参加投标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
  第二十条 市招管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监察局督促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对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招标采购活动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对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种招标采购违规违法行为不及时组织调查处理的;
  (三)其他违反有关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 市招管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秘密、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情节轻微的,由市监察局或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国家、省对直接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等项目的招标采购出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各区县可以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招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之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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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行政公开运行中心各类事项办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行政公开运行中心各类事项办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6]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邯郸市行政公开运行中心各类事项办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邯郸市行政公开运行中心
各类事项办理暂行办法

为简化许可服务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邯郸市行政公开运行中心各类事项办理暂行办法。
一、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
(一)一般事项的范围。
一般事项指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
(二)一般事项的办理。
一般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的一般事项,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而影响许可服务的一般事项,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所有材料,在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二、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
(一)特殊事项的范围。
特殊事项指涉及l—2个主管部门,需经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申请事项。
(二)特殊事项的办理。
特殊事项采取承诺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向相关服务单位提出申请。
2、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并当场初审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的,应出具《邯郸市行政公开运行中心××(单位)承诺件通知书》,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相应的工作时限;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但不影响许可服务的,应出具《邯郸市行政公开运行中心××(单位)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工作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3、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应将承诺事项按承诺件管理办法向中心管委会督查处和本部门带班领导报告。
4、部门带班领导应尽快组织人员审核或现场踏勘,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5、服务对象在服务单位承诺时限到时,持《通知书》向原受理服务单位查询办理结果,如对办理结果持有异议,可向中心管委会督查处申请复核或投诉。
三、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
(一)重大事项的范围。
重大事项指需由3个以上主管部门共同办理的申请事项。
(二)重大事项的办理。
重大事项采取联合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应按不同的申请内容向中心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申请:
①立项许可的受理责任部门为市发改委。
②规划许可的受理责任部门为市规划局。
③施工许可的受理责任部门为市建设局。
④其他重大事项视具体情况,以许可服务程序的最后把关单位为责任部门。
2、责任部门受理重大事项后,必须按“联办件”管理办法予以办理。
3、中心管委会协调处主持召开联审会议,协调各有关服务单位联合办理重大事项。
四、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
(一)上报事项的范围。
上报事项指需报上级部门许可的申请事项。
(二)上报事项的办理。
上报事项采取负责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向服务单位提出申请。
2、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受理申请,确认为上报事项后,应出具《邯郸市行政公开运行中心××(单位)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该事项在本市的办理时限,并及时向中心管委会督查处汇报。
3、受理单位为办理责任部门,要采取一包到底的办法,在一定时限内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帮助办理,办理结果及时报中心管委会督查处。
五、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
(一)控制事项的范围。
控制事项指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不符合邯郸市总体发展规划的申请事项。
(二)控制事项的办理。
控制事项采取明确答复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向有关服务单位提出申请。
2、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审查申报材料,如能够当场或当天认定为控制事项的,应当场或当天认定,并将申请事项按退办件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如项目内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或当天决定的,可按承诺件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在承诺时间内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审议,作出明确答复。
3、服务对象如对申请事项的答复持有异议,可向中心管委会申请复核。
服务单位工作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及时办理各类申请事项。各服务单位要落实专门人员办理中心管委会转交的各类申请事项,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如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可按规定顺延办结时间。
本暂行办法由市行政公开运行中心管委会督查处负责解释。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证监会公告[2012]1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公告[2012]1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12号

  

  现公布金融行业推荐性标准《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 0017-2012),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doc



ICS 03.060
A11
备案号

JR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JR/T 0017—2012
(代替JR/T 0017—2004)

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

Open-ended fund business data exchange protocol


2012-05-17 发布 2012-05-17实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 次
前 言 IV
引 言 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要求 3
4.1 数据类型定义 3
4.2 数据处理 3
4.3 加密 4
5 信息交换格式 4
6 业务类型编码 5
7 业务交换数据项 6
7.1 说明 6
7.2 开户申请(001),账户信息修改申请(003) 6
7.3 开户确认(101) 10
7.4 销户申请(002),撤销交易账户申请(009), 10
7.5 销户确认(102),账户信息修改确认(103),基金账户冻结确认(104),基金账户解冻确认(105),基金账户卡挂失确认(106),基金账户卡解挂确认(107),增加交易账户确认(108),撤销交易账户确认(109) 11
7.6 基金账户冻结申请(004) 12
7.7 基金账户解冻申请(005),基金账户卡解挂申请(007) 13
7.8 基金账户卡挂失申请(006) 13
7.9 增加交易账户申请(008) 14
7.10 变更交易账号申请(058) 15
7.11 变更交易账号确认(158) 15
7.12 认购申请(020),预约认购申请(021) 16
7.13 认购确认(120),预约认购确认(121) 16
7.14 申购申请(022),预约申购申请(023),定时定额申购申请(039) 17
7.15 申购确认(122),定时定额申购确认(139) 18
7.16 预约申购确认(123) 20
7.17 赎回申请(024),定时定额赎回申请(063),预约赎回申请(025) 20
7.18 赎回确认(124),定时定额赎回确认(163),强行赎回确认(142) 21
7.19 预约赎回确认(125) 24
7.20 转销售人/机构申请(026),转销售人/机构转入申请(027),转销售人/机构转出申请(028) 24
7.21 转销售人/机构确认(126),转销售人/机构转入确认(127),转销售人/机构转出确认(128) 25
7.22 设置分红方式申请(029) 27
7.23 设置分红方式确认(129) 27
7.24 认购结果(130) 28
7.25 基金份数冻结申请(031) 29
7.26 基金份数冻结确认(131) 30
7.27 基金份数解冻申请(032) 31
7.28 基金份数解冻确认(132) 31
7.29 非交易过户申请(033),非交易过户转入申请(034),非交易过户转出申请(035) 32
7.30 非交易过户确认(133),非交易过户转入确认(134),非交易过户转出确认(135) 33
7.31 基金转换申请(036),基金转换转入申请(037),基金转换转出申请(038) 34
7.32 基金转换确认(136),基金转换转入确认(137),基金转换转出确认(138) 35
7.33 红利/红利再投资发放(143) 37
7.34 强行调增(144) ,强行调减(145) 39
7.35 配号(146) 40
7.36 募集失败(149) 40
7.37 基金清盘(150),基金终止(151) 41
7.38 撤单(052),撤预约单(053) 42
7.39 撤单确认(152),撤预约单确认(153) 42
7.40 无效资金(054) 43
7.41 基金销售人资金清算(155) 44
7.42 投资人资金清算(156) 45
7.43 红利解冻确认(157) 46
7.44 定时定额注册申请(059),定时定额注销申请(060) 47
7.45 定时定额注册确认(159),定时定额注销确认(160) 48
7.46 定时定额变更申请(061) 49
7.47 定时定额变更确认(161) 50
7.48 认购调整申请(062) 50
7.49 认购调整确认 (162) 51
7.50 基金联名卡开通申请(067),基金联名卡撤销申请(068) 52
7.51 基金联名卡开通确认(167),基金联名卡撤销确认(168) 53
7.52 积分确认(169) 53
7.53 地区编号变更通知(070) 54
7.54 确权申请(080) 55
7.55 确权确认(180) 56
7.56 快速过户申请 (098) 57
7.57 快速过户确认 (198) 58
7.58 基金质押申请(088) 58
7.59 基金质押确认(188) 59
7.60 ETF申购申请(091) 60
7.61 ETF赎回申请(093) 60
7.62 ETF申购一次确认(191) 61
7.63 ETF申购二次确认(192) 62
7.64 ETF赎回一次确认(193) 63
7.65 ETF赎回二次确认(194) 65
7.66 TA与销售人交易类汇总数据 66
7.67 TA与销售人参数类汇总数据 88
8 数据字典 95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文件方式接口及通讯规范 111
A.1 TA与销售人汇总数据文件组织结构 111
A.1.1 数据索引文件 111
A.1.2 数据文件 111
A.1.3 TA与代理人交换的数据索引文件、数据文件列表 112
A.1.4 文件类型与业务类型对应关系表 113
A.2 文件加密与数字签名技术 115
附录B (规范性附录)交易处理返回代码的取值及含义 116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为《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0017-2004)的修订版本,与原文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数据索引文件名进行了扩展(见A.1.1);
——交易类汇总数据增加了账户申请、账户确认、交易申请、交易确认、参与人及结算席位文件、其它类申请、其它类确认、资金清算文件(见7.65);
——增加了参数类汇总数据(见7.66);
——业务交换数据项增加了变更交易账户申请和确认、基金联名卡开通和确认、积分确认、地区编号变更通知、确权申请和确认、快速过户申请和确认、基金质押申请和确认、ETF申购赎回的申请和确认(见7.10、7.11、7.50~7.64);
——在数据字典、业务交换数据项中增加了若干字段(参见第7、8章);
——对业务交换数据项中关键字段进行了详细描述(参见第7章);
——将销售人代码、对方销售代码长度修改为九位(参见第7章)。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洪磊,杨淑琴,高斌,冷平生,林海中,程立,刘玉生,陈鸿鹄,邓学智,陈磊,鄂晓军,谢明,茅冬琳,老伟雄,周轶奇,唐强,邹钢,钱向阳,余林民,狄存。
本标准代替了《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0017-2004)。
《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0017-2004)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0017-2004)——2005年发布。










引 言
《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0017-2004)发布以来,至今已有多年时间,在此期间,开放式基金领域拓展了很多新的产品和功能,为与此相适应,《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0017-2004)也需要修订和增加相关内容。
本次修订更加注重标准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本标准为《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0017-2004)的第一次修订。






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中机构之间进行数据交换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数据定义和数据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人、清算机构等之间的数据交易业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312-1980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
GB 18030-2005 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的扩充
GB/T 1988-1998 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
GB/T 12406-2008 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 4754-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基金业务当事人 fund business party
与基金业务处理的相关的所有机构与个人。
3.1.1
基金发起人 fund founder-member
以基金的成立为目的,并按照规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设立基金的机构。
3.1.2
基金管理人 fund manager
依法从事投资基金管理的基金管理公司。
3.1.3
基金托管人 fund custodian
依法保管基金资产、监督管理人投资活动的机构。
3.1.4
注册(过户)登记人 transfer agent
负责基金投资人账户保管、交易记录保存、代理分红、投资人账户报告、登记基金份数等服务的机构,简称TA。
3.1.5
基金持有人 fund holder
持有证券投资基金份数的投资人。
3.1.6
基金销售人 fund seller
销售基金的法人或自然人。
3.2
业务种类 business type
基金业务处理中的所涉及到的业务类型。
3.2.1
基金账户 transfer agent account
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人设立的基金账户,用于记录和保存持有人的基金单位份数。
3.2.2
开户 open an account
基金投资人申请设立注册登记基金账户的业务。
3.2.3
认购 subscribe
投资人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间申请购买该基金的行为。
3.2.4
申购 buy
投资人申请购买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的行为。基金管理人接到投资人的购买申请时,应按当日公布的基金份数净资产加减必要费用予以成交,基金托管人按规定与基金管理人办理交割与清算手续,注册登记人增加投资人账户的基金数量和基金的资产。
3.2.5
赎回 redeem
基金持有人申请开放式基金管理人买回该投资人已购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行为。接到基金持有人赎回请求时,基金管理人应按当日公布的基金份数净资产加减必要费用予以成交,基金托管人按规定与基金管理人办理交割与清算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向基金持有人支付赎回资金,注册登记人减少基金持有人账户基金份数和基金的资产。
3.2.6
巨额赎回 vastly redeem
在基金的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该基金总份数的一定比例时,就是巨额赎回。
3.2.7
预约赎回 preengage redeem
基金持有人为给基金管理人一定的时间办理赎回业务而提前发出的在未来某日赎回的申请。
3.2.8
分红 dividend
按基金契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会计年度将基金运作所得收益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基金持有人的行为。
3.2.9
登记日 register date
登记基金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享受基金分红权利的时点。
3.2.10
红利发放日 dividend date
向基金持有人拨付红利款项的日期。
3.2.11
红利再投资 dividend reinvestment
基金持有人将所持基金分得的现金红利自动申请转为持有该基金单位的投资活动。
3.2.12
非交易过户 transfer
基金赠与、继承、协助执行司法判决等有双方参与且涉及基金单位数量变化的过户业务。
3.2.13
基金转换 fund conversion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即将基金持有人的某只基金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服务。
3.3
基金信息 fund information
有关基金本身的特征信息。
3.3.1
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net asset value
基金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单位的余额数量。
3.3.2
申购费 buy charge
投资人申购开放式基金单位所需支付的费用。
3.3.3
赎回费 redemption charge
投资人赎回开放式基金单位时所支付的费用。
3.3.4
账户管理费 account management charge
基金管理人向投资人收取的用于管理维护投资人基金账户的费用。
3.3.5
注册登记费 transfer agent charge
注册登记代理人根据“注册登记代理协议”向基金管理人收取的费用。
3.3.6
尾随佣金 rake-off
基金管理人给予基金代理销售人的销售业绩报酬。
4 要求
4.1 数据类型定义
表1给出了本标准中使用的数据类型定义。
表1 数据类型定义
标识符 数据类型
C 字符型
A 数字字符型,限于0—9
N 数值型,其长度不包含小数点,可参与数值计算
TEXT 不定长文本
4.2 数据处理
本标准包括开放式基金监管部门规定的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规则所要求的数据。数据处理规则为:
a) 数字左补零右对齐,字符右补空格左对齐;
b) 字符不区分大小写;
c) 对于数据交换文件:
1) 采用文本文件定长记录方式;
2) 每行一条完整记录;
3) 换行须用换行(OAH)、回车(ODH)字符;
4) 带有小数点的数值型数据,传输时不传小数点。
d) 汉字信息交换按国家标准GB 2312-1980和GB 18030-2005执行,西文信息交换按国家标准GB/T 1988-1998执行。
4.3 加密
对通过公网进行传输的敏感数据进行加密是非常必要的,本标准建议对这些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5 信息交换格式
每次交换的信息包括三个部分:信息头,信息体和信息尾。文件交换方式的详细约定见附录A中的格式。
a) 信息头:表示一次数据交换的开始,它给出本次数据交换的信息提要。其内容如表2所示:
表2 信息头格式
名称 说明
信息头标识 用以标明该信息头的格式类型
协议版本号
信息创建人 销售人/注册登记人/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代码
信息接收人 销售人/注册登记人/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代码
传送发生日期 传送发生日期
b) 信息体:包括数据交换的内容,见表3。
表3 信息体格式
名称 说明
汇总表号 文件传输次序标志
文件类型代码
发送人
接收人
字段数 表示该数据文件的构成字段数
字段名1

字段名N
记录数 该数据文件包含的数据记录数
记录1
记录2
记录3

记录M
信息体结束标识 用以标明信息体的结束
c) 信息尾:表示一次数据交换的结束。
6 业务类型编码
开放式基金业务所涉及的业务类型见表4。业务代码在数据交换文件中使用,为三位编码。其中第一位表示业务发起的方向(0表示申请,1表示确认,有的业务为单向发起),第二、三位表示业务类别。
表4 开放式基金业务类型
申请业务代码 确认业务代码 业务名称 备注
001 101 开户
002 102 销户
003 103 账户信息修改
004 104 基金账户冻结
005 105 基金账户解冻
006 106 基金账户卡挂失
007 107 基金账户卡解挂
008 108 增加交易账户
009 109 撤销交易账户
020 120 认购 此时的确认无清算结果
021 121 预约认购 此时的确认无清算结果
022 122 申购
023 123 预约申购 此时的确认无清算结果
024 124 赎回
025 125 预约赎回 此时的确认无清算结果
026 126 转销售人/机构 026,126业务与027,127或028,128不能在一笔业务中同时存在
027 127 转销售人/机构转入
028 128 转销售人/机构转出
029 129 设置分红方式
130 认购结果 发行结束时的认购情况
031 131 基金份数冻结
032 132 基金份数解冻
033 133 非交易过户 033,133业务与034,134或035,135不能在一笔业务中同时存在
034 134 非交易过户转入
035 135 非交易过户转出
036 136 基金转换 036,136业务与037,137或038,138不能在一笔业务中同时存在
037 137 基金转换转入
038 138 基金转换转出
039 139 定时定额申购
040 140 退款
041 141 补款
142 强行赎回
143 红利发放
144 强行调增
145 强行调减
146 配号
149 募集失败
150 基金清盘
151 基金终止
052 152 撤单
053 153 撤预约单
054 154 无效资金
155 基金销售人资金清算
156 投资人资金清算
157 红利解冻
058 158 变更交易账号
059 159 定时定额申购开通
060 160 定时定额申购撤销
061 161 定时定额申购修改
062 162 认购调整
063 163 定时定额赎回
067 167 基金联名卡开通
068 168 基金联名卡撤销
169 积分确认
070 地区编号变更通知
080 180 确权
088 188 基金质押
091 191、192 ETF基金申购
093 193、194 ETF基金赎回
098 198 快速过户

7 业务交换数据项
7.1 说明
各业务环节需要交换的数据项分为两类:必需的和非必需的。必需的数据项要求数据交换的各方在进行业务数据交换时必须包含。非必需数据项则由数据交换的各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包含或不包含。

7.2 开户申请(001),账户信息修改申请(003)
开户是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的业务。投资人在参与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之前必须到基金管理人在各地的直销网点或代理点申请开立账户。账户用于记载投资人的基金所有权及其变更。
账户信息修改是指对投资人基金账户信息进行修改。
申请更新账户信息是基金管理人要求注册登记人对账户信息进行补充和完善的申请。
需要交换的数据项见表5。
表5 账户信息数据
ID 字段名 类型 长度 描述 备注 是否必需
4 Address C 120 通讯地址 N
5 InstReprIDCode C 30 法人代表身份证件代码 N
6 InstReprIDType C 1 法人代表证件类型 0-身份证,1-护照
2-军官证,3-士兵证
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户口本
6-外国护照,7-其它
8-文职证,9-警官证
A-台胞证 N
7 InstReprName C 20 法人代表姓名 N
8 AppSheetSerialNo A 24 申请单编号 同一销售机构不能重复 Y
27 CertificateType C 1 个人证件类型及机构证件类型 个人证件类型
0-身份证,1-护照
2-军官证,3-士兵证
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户口本
6-外国护照,7-其它
8-文职证,9-警官证
A-台胞证

机构证件类型
0-组织机构代码证
1-营业执照,2-行政机关
3-社会团体,4-军队
5-武警
6-下属机构(具有主管单位批文号)
7-基金会,8-其它 Y
72 CertificateNo C 30 投资人证件号码 Y
85 InvestorName C 120 投资人户名 Y
92 TransactionDate A 8 交易发生日期 格式为:YYYYMMDD Y
98 IndividualOrInstitution A 1 个人/机构标志 0-机构,1-个人 Y
325 InstitutionType C 1 机构类型 0-保险机构,1-基金公司,2-上市公司,3-信托公司,4-证券公司,5-理财产品,6-企业年金,7-社保基金
8-其他机构 N
101 PostCode A 6 投资人邮政编码 N
106 TransactorCertNo C 30 经办人证件号码 对机构必填 N
107 TransactorCertType C 1 经办人证件类型 对机构必填
0-身份证,1-护照
2-军官证,3-士兵证
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户口本
6-外国护照,7-其它
8-文职证,9-警官证
A-台胞证 N
108 TransactorName C 20 经办人姓名 对机构必填 N
120 TransactionAccountID A 17 投资人基金交易账号 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内开设的用于交易的账号 Y
121 DistributorCode C 9 销售人代码 Y
135 BusinessCode A 3 业务代码 编码见表4 Y
19 AcctNoOfFMInClearingAgency C 28 基金管理人在资金清算机构的交收账号 N
20 AcctNameOfFMInClearingAgency C 60 基金管理人在资金清算机构的交收账户名 N
21 ClearingAgencyCode A 9 基金资金清算机构代码 N
23 InvestorsBirthday A 8 投资人出生日期 格式为:YYYYMMDD N
28 DepositAcct C 19 投资人在销售人处用于交易的资金账号 N
29 RegionCode A 4 交易所在地区编号 N
48 EducationLevel C 3 投资人学历 01-研究生02-大学本科03- 大学专科04-中专或技校05-技工学校06-高中07-初中08-小学09-文盲或半文盲 N
49 EmailAddress C 40 投资人E-MAIL地址 N
51 FaxNo C 24 投资人传真号码 N
65 VocationCode C 3 投资人职业代码 0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02-企业单位03-自由业主04- 学生05-军人06-其他 N
69 HomeTelNo C 22 投资人住址电话 N
73 AnnualIncome N 8 投资人年收入 N
83 MobileTelNo C 24 投资人手机号码 N
84 MultiAcctFlag A 1 多渠道开户标志 0-首次开设基金账户
1-已经其它渠道开户 N
87 BranchCode C 9 网点号码 托管网点号码。对大集中方式的销售人,此字段与销售人代码相同。 Y
88 OfficeTelNo C 22 投资人单位电话号码 N
93 TransactionTime A 6 交易发生时间 格式为:HHMMSS Y
122 AccountAbbr C 12 投资人户名简称 N
124 ConfidentialDocumentCode C 8 密函编号 N
126 Sex A 1 投资人性别 1-男,2-女 N
127 SHSecuritiesAccountID C 10 上交所证券账号 N
128 SZSecuritiesAccountID C 10 深交所证券账号 N
136 TAAccountID C 12 投资人基金账号 账户信息修改申请时为必选项。 N
140 TelNo C 22 投资人电话号码 N
164 TradingMethod C 8 使用的交易手段 共8个字符,每个字符代表一种交易手段,其含义为:
第1位:CALLCENTER
第2位:INTERNET
第3位:自助终端
第4位:柜台
第5~8位:保留
每个字符取1表示使用此种手段,取0表示不使用 N
167 MinorFlag C 1 未成年人标志 0-否,1-是 N
169 DeliverType C 1 对账单寄送选择 1-不寄送,2-按月
3-按季,4-半年
5-一年 N
170 TransactorIDType C 1 经办人识别方式 1-书面委托,2-印鉴
3-密码,4-证件 N
171 AccountCardID C 8 基金账户卡的凭证号 N
265 DeliverWay C 8 对账单寄送方式 共8个字符,每个字符代表一种交易手段,其含义为:
第1位:邮寄,
第2位:传真,
第3位:E-mail,
第4位:短消息,
第5~8位:保留。
每位字符取1表示采用此种手段,取0表示不使用 N
522 Nationality C 3 投资者国籍 采用GB/T 2659-2000 N
524 NetNo C 9 操作(清算)网点编号 N
530 Broker C 12 经纪人 客户所属的经纪人 N
282 CorpName C 40 工作单位名称 N
286 CertValidDate A 8 证件有效日期 N
287 InstTranCertValidDate A 8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有效日期 N
288 InstReprCertValidDate A 8 机构法人身份证件有效日期 N
289 ClientRiskRate C 1 客户风险等级 N
290 InstReprManageRange C 2 机构法人经营范围 N
291 ControlHolder C 80 控股股东 N
292 ActualController C 80 实际控制人 N
293 MarriageStatus C 1 婚姻状况 N
294 FamilyNum N 2 家庭人口数 N
295 Penates N 16(两位小数) 家庭资产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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