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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区间通过能力计算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2:25:33  浏览:874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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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区间通过能力计算办法

铁道部


铁路区间通过能力计算办法

1984年10月1日,铁道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保证铁路完成和超额完成不断增长的运输任务,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对铁路运输的需要,铁路必须大力加强运输组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提高铁路线路通过能力。
铁路线路通过能力,是根据现有技术设备、行车组织方法及规定的技术作业过程确定的在一昼夜内所能通过的最大列车对数或列数。
铁路线路通过能力,系按区间、车站、机务段设备和整备设备、车站给水设备、电气化铁路的供电设备分别确定,以其中最小的通过能力,作为该区段的限制通过能力。
为了计算铁路区间通过能力,本办法规定了铁路区间通过能力的计算办法。
第2条 铁路区间通过能力,是指每一区间在一昼夜内所能通过的列车数量(列数或对数)。
区间通过能力的大小,在一定的行车组织条件下,主要取决于正线数目、区间长度、线路纵断面、信联闭设备、牵引机车类型和列车运行速度等因素。
第3条 计算区间通过能力时,应先计算平行运行图通过能力,再计算非平行运行图通过能力。
平行运行图通过能力,一般应按货物列车对数或列数计算;非平行运行图通过能力,系在规定旅客列车数量的基础上,以扣除系数的方法计算出旅客列车和货物列车的对数或列数。
第4条 铁路区间通过能力,由各铁路局或分局负责计算,并填制区间通过能力计算表及区间通过能力汇总表,经铁路局审核后报铁道部运输局。
第5条 本办法系根据我国铁路现有技术设备条件及多年来编制和执行列车运行图的经验,规定了铁路区间通过能力的一般计算方法。个别特殊情况,由铁路局根据具体情况和特点,进行图解和计算。

第二章 平行运行图区间通过能力
第6条 平行运行图区间通过能力,应分别对区段内每一区间计算。运行图周期最大的区间通过能力,即为该区段的限制区间通过能力。
运行图周期,是指一定类型运行图的一组列车占用区间的总时间。其组成因素,在非自动闭塞区段包括:列车区间运行时分,起停车附加时分及列车在车站的间隔时间。在自动闭塞区段为追踪列车间隔时间。
平行运行图区间通过能力的基本关系式如下:
1440
N=————……………………………(1)
T周

式中:N——平行运行图通过能力(对数或列数);
1440——一昼夜时分;
T周——运行图周期。
电力牵引区段,由于每日须进行接触网检修,因此,其计算公式为:
1440—t网
N=----------------………………(2)
T周

式中:t网——接触网检修封锁时间(分)。
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为进行工作量巨大或条件复杂的线路施工,须在列车运行图内规定空隙时间时,其计算公式为:
1440—t封
N=————————………………(3)
T周

式中:t封——运行图规定的施工封锁时间(分)。
在电力牵引区段,线路施工封锁时间,应尽量与接触网检修作业时间相结合,以减少对通过能力的影响。
一、单线区间通过能力
第7条 单线成对运行图的通过能力,按列车对数计算;单线不成对运行图的通过能力,按每一方向的列车列数计算。
计算单线区间通过能力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使区段内各区间的列车会车方式互相衔接,对限制通过能力的区间,采用最有利会车方式,以利缩短限制区间的运行图周期,提高通过能力。
装有自动闭塞的单线区段,应按照部分追踪运行方式计算通过能力。列车追踪系数,由铁路局根据区段内车站的配线情况确定。
第8条 单线非自动闭塞成对运行图的通过能力计算公式如下:
1440 1440
N=————=————————————………………(4)
T周 t′+t″+τ乙+τ甲
式中:N——单线成对运行图通过能力(对数);
t′、t″——下行和上行货物列车区间运行时分,其中包括必要的起停车附加时分;
τ乙、τ甲——乙站和甲站的车站间隔时间(分)。
第9条 单线非自动闭塞不成对运行图的通过能力计算公式如下:
行车量较大方向的通过能力为
1440
N″不=————————————————————————…(5)
t″+β不(t′+τ甲+τ乙)+(1--β不)τ连

行车最较小方向的通过能力为:
N′不=β不×N″不…………………………(6)

式中:β不——运行图不成对系数,为行车量较小
n′
方向列车数与较大方向列车数之比,即β不=———,下
n″
1
行列数n′=1,上行列数n″=2,β不=———=0.5。

τ连——连发间隔时间(分)。
第10条 单线自动闭塞区段,按每次2列追踪并有部分列车不追踪运行,其通过能力计算公式如下:
1440×2
N=———————————————————————————
(2--α追)(t′+t″+τ甲+τ乙)+(Ι′+Ι″)α追
………………………………………………………………………………(7)

式中:α追——追综系数,为追踪列车数与总列车数之比,一个运行图周期内上下行8个列车中有
4
4列追踪运行,其追踪系数α追=——=0.5。
8
Ι′、Ι″——下行和上行追踪列车间隔时间(分)。
二、双线区间通过能力
第11条 装有自动闭塞的双线区间通过能力计算公式如下:
1440
N=————(列)……………………………………………(8)
Ι

式中:Ι——自动闭塞追踪列车间隔时间(分)。
第12条 非自动闭塞的双线区间通过能力计算公式如下:
1440 1440
N=————=————……………………………………………(9)
T周 t+τ连

式中:t——列车区间运行时分(分);
τ连——连发间隔时间(分)。
三、使用补机、双线插入段、单双线区间以及区间内有交叉线和岔线的区间通过能力
第13条 计算补机区间的通过能力,应根据该区间采用的行车组织方法和补机运用方案,保证限制区间最小的运行图周期。
第14条 单线区段使用补机时,通过能力的计算公式如下:
1440 1440
N=————=——————————————…………………(10)
乙 甲
T周 t′+t″+t换挂+t换挂

式中:t换挂——车站换挂补机的作业时间(分)。
如补机自途中折返时,应分别按下列情况计算:
(1)补机自途中折返不影响通过能力,即t′补+t″补≤t′时,按下列公式计算:
1440 1440
N=————=——————————————————………(11)

T周 t′+t″+τ乙+t换挂

(2)补机自途中折返影响通过能力,即t′补+t″补>t′时,按下列公式计算:
1440 1440
N=————=——————————————————

T周 t′补+t″补+t″+τ连+t换挂
…………………………………………………………………………(12)

式中:t′补、t″补——补机在由车站至途中折返地点之间的往返运行时间(分)。
第15条 非自动闭塞双线区段使用补机时,通过能力的计算公式如下:
(1)当t′补+t″补≤t
T周=t+τ连;
(2)当t′补+t″补>t
T周=t′补+t″补+t换挂
第16条 在设有双线插入段和单双线的区段,计算区间通过能力时,应考虑双方向列车均不停车在双线区间内会车的有利因素,以利提高通过能力。
双线插入段见图11和图12,单双线区间见图13(图略)。
第17条 区间正线内设有交叉线路的通过能力,应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计算。必要时,可用图解法。
第18条 区间正线内设有岔线的通过能力,应分别按照无取送车作业和有取送车作业影响两种情况进行计算。
按照每日有取送车作业影响,其区间通过能力的计算公式如下:
1440--∑T岔 1440--C岔(T′岔+T″岔)
N=—————————=————————————————
T周 T周
………………………………………………………………(13)

式中:∑T岔——一昼夜内岔线取送车作业占用区间的总时间(分);
T′岔——往岔线一次送车占用区间的时间(分),
T′岔=t′岔+τ岔;
C岔——一昼夜内车站向岔线取送车的次数;
T″岔——由岔线一次取车占用区间的时间(分),
T″岔=t″岔+τ″岔。
第19条 对于使用补机、双线插入段及区间正线内设有交叉线和岔线的通过能力计算资料,应附记在区间通过能力计算表内。

第三章 非平行运行图区间通过能力
第20条 非平行运行图区间通过能力,包括货物列车数和旅客列车数以公式表示如下:
N非=N货+n客……………………………………………………(14)

式中:N非——非平行运行图区间通过能力;
N货——货物列车数(包括快运货物列车、
零担摘挂列车和摘挂列车等)
N货=n货+n快货+n零+n摘;
n客——旅客列车数(包括市郊旅客列
车)。
第21条 非平行运行图货物列车能力,根据理论计算和实际利用情况分为计算能力和使用能力。
非平行运行图货物列车计算能力,一般应用公式计算法计算。个别情况以图解法检验公式计算的结果。非平行运行图货物列车计算能力的计算公式如下:
N货=N--〔ε客×n客+(ε快货--1)n快货+(ε零--1)
n零+(ε摘--1)n摘〕……………(15)
式中:N——平行运行图区间通过能力(对数或
列数);
ε客、ε快货、ε零、ε摘——旅客列车、快运货物
列车、零担摘挂列车及摘挂列车的扣除系
数;
n快货、n零、n摘——快运货物列车、零担摘
挂列车及摘挂列车的数量(对数或列数)。
第22条 扣除系数,是指开行一对或一列旅客列车、快运货物列车、零担摘挂列车及摘挂列车,须要从平行运行图上扣除几对或几列货物列车。
扣除系数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区间正线、行车闭塞方法,同时也受下列因素影响:旅客列车、快运货物列车、零担摘挂列车及摘挂列车的数量,此等列车在运行图上的排列结构,零担摘挂列车和摘挂列车在区段内的作业站次,各种列车的运行速度,区间不均等程度及自动闭塞追踪列车间隔时间等。
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根据我国铁路现有技术设备条件和行车组织方法,对各种列车的扣除系数,暂定如下表:
------------------------------------------------------------------------------------------
|区间| | |快运货物| 快零、 | | |
| | 闭塞方法 | 旅客列车 | | 零担摘 | 摘挂列车 | 备注 |
|正线| | | 列车 | 挂列车 | | |
|----|------------|--------------|--------|--------------|--------------|--------|
|单 | 自 动 | 1.0 |1.0 |1.5--2.0|1.3--1.5|α追 |
| | | | | | |=0.5|
| |------------|--------------|--------|--------------|--------------|--------|
|线 | 半自动 |1.1--1.3|1.2 |1.5--2.0|1.3--1.5| 摘挂 |
|----|------------|--------------|--------|--------------|--------------| 列车3 |
| | |I=10|2.0--2.3|2.0 |3.0--4.0|2.0--3.0| 对以上 |
|双 |自|--------|--------------|--------|--------------|--------------| 时,取 |
| |动|I=8 |2.3--2.5|2.3 |3.5--4.5|2.5--3.5| 相应的 |
|线 |------------|--------------|--------|--------------|--------------| 低限值 |
| | 半自动 |1.3--1.5|1.4 |2.0--3.0|1.5--2.0| |
------------------------------------------------------------------------------------------
注:其它闭塞方法,可参照半自动的扣除系数值。
快运货物列车及分段作业的摘挂列车,在无作业的区段不考虑扣除系数。由支线进入干线的零担摘挂列车或摘挂列车,在干线的区段内无作业时,不考虑扣除系数。
第23条 非平行运行图货物列车使用能力的计算公式如下:
N使=N货×f……………………………………(16)

式中:N使——货物列车使用能力(列数或对数);
N货——非平行运行图货物列车计算能力(列数或对数);
f——货物列车能力利用系数,考虑了设备故
障、列车运行时分偏离及运输不平衡等影
响能力因素,暂定如下:单线0.85,双线
0.90。
第24条 现有线路货物输送能力,按下列公式计算:
N货×f 1
Γ年=(————×Q×ψ载×γ摘×365)———————
K波 10,000
…………………………………………………………(17)

式中:Γ年——货物输送能力(万吨/年);
N货——重车方向货物列车计算能力;
K波——月间货物列车行车量波动系
数;
f——货物列车能力利用系数;
Q——运行图规定的货物列车牵引重
量(吨);
ψ载——货物列车载重系数,即货车静
载重与货车总重之比值;
γ满——货物列车满轴系数。
第25条 平行运行图通过能力利用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ε客n客+(ε快货--1)n快货+(ε零--1)n零
图 封
+(ε摘--1)n摘+(n货--n货)
K=—————————————————————

…………………………………………………………………(18)

式中:K——平行运行图通过能力利用率;
N——平行运行图通过能力;
ε客、ε快货、ε零、ε摘——旅客列车、快运货物
列车、零担摘挂列车及摘挂列车的扣除系
数;
n客、n快货、n零、n摘——旅客列车、快运货物
列车、零担摘挂列车及摘挂列车的数量;

n货——运行图规定的货物列车数量;

n货——线路施工封锁时间内铺画的货物
列车数量。
第26条 多线区段的区间通过能力,应根据各该线路的行车组织方法,分别用单线和双线通过能力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第27条 计算区间通过能力时,应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非平行运行图区间通过能力以对数表示时,不足0.5者舍去,0.5以上不足1对者按0.5对计算;以列数表示时,不足1列者舍去(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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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突尼斯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突尼斯工作的议定书(1992年)

中国政府 突尼斯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突尼斯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突尼斯工作的议定书


(签订日期1992年2月28日 生效日期1991年10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突尼斯共和国政府,对于两国医疗合作表示满意。为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两国间的这种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方)根据突尼斯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突方)的要求,同意派遣由五十三人组成的三支医疗队,赴突尼斯的让都巴省、西迪·布基德省和吉比利省工作。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三支医疗队(以下简称中国医疗队)的任务是与突尼斯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协作开展医疗工作(不包括法医工作),并通过医疗实践交流经验。

  第三条 中国医疗队的工作地点为让巴省医院,西迪布基德省医院和吉比利省医院。中国医疗队总部设在西迪布基德。
  其人员组成见附件一。中方将按规定日期向突方提供经中国官方确认的中国医务人员的简历。

  第四条 三支新的中国医疗队将于一九九二年三月抵突。

  第五条 突方向中国医疗队提供他们在突尼斯工作所需的医疗设备、器械、药品、医用敷料和化学试剂。中国医疗队因工作所需针灸用的药品器械由中方无偿提供。

  第六条 突方负担中国医疗队人员每二十二个月一次(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商定)由中国经巴黎至突尼斯的往返旅费以及每人三十公斤行李超重费。根据突尼斯现行规定向他们提供交通便利,负担他们突国内出差费用,以及在公共医院的医疗费用。向他们提供带家具的住房,包括卧具和家用电器(详见附件二)。

  第七条 突方按下列等级和标准向中国医疗队人员提供生活费:
  一级:总队长、队长(兼职)、教授、主任医师、主治医生,每人每月三百突尼斯第纳尔。
  二级:医生、医务技术人员和翻译,每人每月二百六十五突尼斯第纳尔。
  三级:司机、厨师,每人每月一百五十突尼斯第纳尔。
  中国医疗队人员在节、假日、夜间值班可领取与突尼斯医生同样标准的值班补贴。中国医疗队放射科医生每人每月可领取十七个突尼斯第纳尔的补贴。中方可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和执行一年后要求调整生活费。
  上述生活费和补贴免除一切捐税,其中50%以自由外汇支付。突方每月将上述费用的50%自由外汇按突尼斯中央银行正式兑换率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外事司在北京中国银行总行所开立的71401495号帐户。50%突尼斯第纳尔存入中国医疗队在突尼斯西迪布基德工商联合银行开立的帐户。

  第八条 突方同意免除中方无偿提供给中国医疗队因工作所需用于针灸的药品器械及其他医疗器械关税和其他各种税款;同意免除每个中国医疗队在突逗留期间所进口的一辆汽车、公用电器及生活必需品的关税和其他各种税款。

  第九条 中国医疗队人员享有中方和突方各自政府法定的节、假日。此外,每工作二十二个月,享有两个月的休假,休假期间的生活费按本议定书第七条规定的标准照发。

  第十条 中国医疗队在突尼斯工作期间,应遵守突尼斯政府的有关现行法令,尊重突尼斯人民的风俗习惯。突尼斯政府应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上的便利条件,依照突尼斯现行法律保证他们的安全。

  第十一条 本议定书在执行中如发生异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议定书从一九九一年十月十七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如突方要求延聘中国医疗队,应在本议定书期满前六个月向中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另签新议定书。
  本议定书于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在突尼斯市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法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注:附件(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突尼斯共和国政府
   代     表         代    表
     安惠侯          阿卜杜拉·乌纳伊斯
    (签字)           (签字)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为了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工资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我们提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坚持改革方向,认真总结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000年十一月六日

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五中全会《建议》的精神,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现就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总体目标,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在国家的宏观指导下,企业结合推进劳动用人制度等项配套改革,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自主建立科学、规范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价格的调节作用,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拉开各类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差距。通过改革形成有效的分配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工资能增能减的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必,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工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1. 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并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提倡推行各种形式的岗位工资制,如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掉等。要进行科学的岗位设置、定员定额和网位测评,做到以岗定薪。要以岗位测评为依据,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提高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和高素质短缺人才岗位的工资水平。岗位工资标准要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随之上下浮动。职工个人工资根据其劳动贡献大小能增能减。企业内部实行竞争上岗,人员能上能下,岗变薪变。
2. 实行董事会、经理层成员按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的办法。
要在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试行董事长、总经理年薪制,董事会和经理层其他成员的工资分配,执行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按照其承担的岗位职责和做出的贡献确定工资收入,并实行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办法。一般情况下,对董事会成员要考核其资产运营和投资决策方面的业绩,主要以资产保值增值为评价标准;对经理层成员要考核其履行经营管理职责和取得业绩情况。要将考核结果与董事会、经理层成员的工资收入相联系,拉开工资收入差距。董事会成员的工资分配办法要通过股东大会讨论决定,经理层成员的工资分配办法要通过董事会讨论决定。
3.对科技人员实行收入激励政策。
科技人员实行按岗位、按任务、按业绩确定报酬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要合理拉开科技人员与普通职工、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与一般科技人员的工资收入差距。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并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同科技人员分别签订工资协议。实行按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如项目成果奖、科技产品销售收入或利润提成等,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重奖。奖励办法,公司制企业由企业董事会提出,经股东会讨论后决定;非公司制企业由企业领导班子提出,经职代会讨论后决定。
三、积极稳妥开展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试点工作
1. 探索进行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试点。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股份制改造或产权管理清晰的竞争性企业,可以进行职工持股试点,试点方案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经过审批后移步推行。
坚持职工持股自愿原则。职工持股资格、认购股份数额和股份认购方案,要通过职工集体讨论或其他方式民主决定,并经股东大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后执行。经营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的持股数额可适当高于一般职工,但企业股份不能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里。经营者持股数额一般以本企业职工平均持股数的5至15倍为宜。要严格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职工持股可以实行多种形式,要以职工出资认购股份为主,也可对职工实行奖励股份等办法。
2. 积极试行技术入股,探索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办法。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试行科技成果和技术专利作价折股,由科技发明者和贡献者持有。以科技成果入股的,科技成果作价金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以高新技术成果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35%。
由本企业形成的科技成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将过去3-5年实施转化成功的科技成果所形成利润按规定的比例折股分配。群体或个人从企业外带入的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可直接在企业作价折股分配。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所得股份应占有较大的比重。
科技成果评估作价可由企业与科技发明、贡献者协商确定,也可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技术入股方案,公司制企业由董事会提出,非公司制企业由经营领导班子提出,经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产权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3. 具备条件的小企业可以探索试行劳动分红办法。
劳动分红办法,原则上只在资本回报率和净资产收益率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小企业试行。公司制企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非公司制企业,经产权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试行劳动分红办法。劳动分红的方案要征求职代会或工会的意见,并报劳动保障部门和产权主管部门审核。
4. 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按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分配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股份分红应以企业盈利为前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利润分配,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不得损害国家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股份分红不能侵蚀工资,工资分配不能侵蚀利润。实行职工持股和技术入股的企业,要完善工资支付制度,按照当地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增加工资。要坚持投资风险与收益一致的原则,职工持股、技术入股与其他股份实行同股同利原则。不论职工以何种形式入股,均应承担相尖的风险峰,不得实行与经济效益相脱离的"保底分红"和"保息分红"办法。
四、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约束机制
1. 加强企业内部分配基础管理工作。
要继续建立健全岗位测评、定员定额和考试考核制度,搞好工资统计、管理台帐、职工奖惩、经济核算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并在日常管理中狠抓制度的落实。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内部用人制度、职工培训制度改革,制订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工资支付办法,规范工资支付行为,要规范经营管理人员的职位消费行为,提高收入分配透明度。
2. 实行人工成本的合理约束。
企业内部要建立以人工成本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约束机制,从有利于产品市场竞争和节约人工成本目的出发,加强人工成本的监控与管理,对工资增长进行合理约束。提倡实行"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人工成本控制办法。
3. 职工民主参与决策和监督。
要进一步完善职工民主参与收入分配决策和民主监督的制度。在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建立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结合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工资收入管理和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非国有企业,只要建立了企业工会的,都要大力推行工资集体轩商制度;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已改制的国有企业中要积极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试点。
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企业内部分配的指导工作